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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制度合憲 賴總統:尊重司法審判

憲法法庭20日判決刑法殺人罪判處死刑規定合憲。 記者潘俊宏/攝影
憲法法庭20日判決刑法殺人罪判處死刑規定合憲。 記者潘俊宏/攝影

本文共441字

經濟日報 記者余弦妙/即時報導

憲法法庭20日判決刑法殺人罪判處死刑規定合憲,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賴總統尊重憲法法庭對死刑制度合憲性的判決結果,也期待相關部門依判決意旨修正配套法規,以符合程序正義、人權價值,讓法制度更加完善。

郭雅慧說明,我國迄今未廢除死刑,這次憲法法庭判決認為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死刑制度合憲,並要求應有嚴謹的配套程序,這是台灣司法重要的里程碑。

郭雅慧進一步說明,總統理解台灣社會存在多元聲音,期盼全體國人以理解、包容、尊重的態度,持續對話溝通;政府也會落實社會安全網,加強被害人保護,並期望朝野共同協力,讓我國法制既能維護社會治安,也更符合人權理念。

憲法法庭今判決刑法殺人罪判處死刑規定合憲,但設下嚴格的八道關卡,包括偵訊時應強制辯護、第三審要強制辯護、第三審應經言詞辯論、合議庭法官一致決、被告行為時、審判時或執行時有精神障礙、心智缺陷不得科處或執行死刑,台灣可謂已「實質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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