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學校優惠電價差額 教育部114年編列59億元支應

本文共422字

中央社 記者陳至中台北11日電

台電檢討優惠電價措施,改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編列預算。教育部於民國114年度編列新台幣59億元,用於支應各級學校電價差額,115年度將再視電價方案確認補助方式。

台電長年給予農漁業、離島、學校、社福團體等優待的電價。台電今年發文給教育部等單位,應在114年回歸各部會編列預算,不再由台電繼續挹注。

這項政策改變對私立學校影響最大,許多學校擔心優惠電價措施改變後,會造成財務負擔。教育部今天表示,依據行政院於7月召開的研商會議結論,114年度將編列經費,全額補助私校用電優惠及電價凍漲的差額。

教育部114年度總計編列59億元支應公私立各級學校的電費差額。至於115年度之後,教育部語帶保留,強調會視經濟部後續具體電價方案及預算額度,再確認補助方式。

另外,政府推動「班班有冷氣」,支應國中小冷氣電費,教育團體希望延伸到高中職。教育部表示,高中職冷氣費採「使用者付費」原則,向學生收取,並訂定中低收入戶、弱勢學生免繳等規定,目前暫無調整規劃。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上一篇
雙橡園國慶 AIT執行理事藍鶯慰問台灣颱風災情
下一篇
風電3-1國產化不鬆綁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