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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前天進行言詞辯論,民進黨立委質疑立法院花186萬公帑請訴訟代理人,遭藍委反嗆政府機關也花納稅錢請律師,應公開相關經費。行政院指出,行政院早在釋憲案準備庭前,於7月2日公開聘請律師的標案,總經費為30萬元;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陳信安則屬義務協助。
王定宇深夜在臉書公布立法院4位律師、專家學者的委任費共186萬,他說,自己不反對機關代表律師用標案和預算處理,但立法院長韓國瑜這樣花納稅人的錢,到底值不值得?
遭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回嗆,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4機關請12位律師、專家學者,「花的難道不是我們人民的納稅錢嗎」,並要求4機關公開律師費。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今天指出,行政院7月10日針對釋憲案準備庭之前,就已在7月2日公開聘請律師的標案,此次是委託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李荃和,再由李邀集其他律師,總標案經費為30萬元;至於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陳信安,他說,因陳願意義務協助,因此沒有以標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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