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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2050淨零碳排,環境部應依《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訂定階段管制目標,但至今第三階段目標(即2026年至2030年減碳目標)完整報告仍只聞樓梯響,環團呼籲環境部應更加積極。
環境部表示,會在年底前凝聚共識並定案。
根據我國溫室氣體階段性管制目標,第一期(2016至2020年)國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要較基準年2005年減2%;第二期(2021年至2025年)應較基準年減少10%。至於第三期(2026年至2030年),國發會曾喊出目標減量23%至25%,但根據氣候法規定,環境部必須在實施年的前兩年,也就是今年前提出完整報告,但至今未見蹤影。
目前減碳成績,我國2020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為2億6,322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較基準年僅少1.8%,第一期目標未能達成;第二期尚未結束,但根據2022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為2億6,413萬公噸,較基準年少1.7%,較2020年不進反退,2025年要降到一成恐怕也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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