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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狼師案 兒少權法疑阻撓揭弊 衛福部:沒有禁報導

本文共506字

聯合報 記者林琮恩/台北即時報導

台北市信義區某私立幼兒園去年爆出狼師涉嫌性侵多名女童,法院將在8月宣判,因受害女童增加至20人,引發家長不安。據了解,曾有家長向電視台爆料,但媒體擔憂兒少權法第69條,要求不得揭露兒少事件身份資訊而集體噤聲。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今親上火線回應,該法並未要求不得報導,此事純屬誤會,未來兒少權法修法時,也會將相關規定由施行細則改至母法。

張秀鴛表示,兒少權法69條規定不得報導兒虐、性侵害等負面新聞事件被害人資訊,以及足以識別身分的資訊,其中即包括兒少就讀之學校名稱、班級等,但相關規定列於兒權法施行細則,或因此引發媒體誤會,兒少權法目前正進入修法研議階段,未來將把規定放至兒權法母法,並刪去學校、班級等文字。

不過,張秀鴛表示,依據教育部規定,幼兒園並未被視為學校,因此沒有不得報導園所名稱、加害人身份等問題,有些兒少保護案件因發生在家內,加害者為父母、監護權人等,一旦揭露其姓名,兒少身份會遭暴露,兒權法中才以相關規定,約束媒體報導。

張秀鴛強調,此案屬於揭弊型報導,幼兒園名稱也不受兒少權法施行細則規定,故此案要公布園所名稱、班級等,並無疑慮,媒體可放心報導,修法過程也會持續徵詢各界意見,讓媒體報導時沒有耽慮。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今天親上火線,回應台北市幼兒園性侵案,因兒少權法不得報導園...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今天親上火線,回應台北市幼兒園性侵案,因兒少權法不得報導園所名稱相關爭議。記者林琮恩/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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