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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家電退稅即將在6月14日屆期,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貨物稅條例和海關進口稅則」,節能家電最高退稅2000元再延長兩年。
2019年起購買節能電器可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2021年優惠期限屆滿展延兩年;根據統計,截至今年2月,已退還減徵節能電器約749萬台,減徵稅額約124億元,創造節電效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及節省民眾電費負擔。
財政部評估,目前10年以上老舊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仍有835萬台,占家庭現存數量達25%,為續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並帶動電器產業轉型發展,因此提出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規定實施期限再延長兩年。
不過,該草案審查時,有立委認為應該拉長延長年限或常態化,甚至有立委認為應該提高節能家電退還減徵貨物稅金額,立法院長游錫堃今天上午召開朝野協商,朝野達成共識,按照行政院原提案版本延長兩年,最高退稅金額維持2000元,今天下午於立法院會三讀通過修正「貨物稅條例和海關進口稅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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