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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兒少權益 台大點出親職假不完善等6大警訊

本文共1089字

中央社 記者陳至中台北30日電

兒童節將到,台灣大學中信兒家研究中心今天發布報告書,將台灣與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資料比較,點出親職假不完善等6大警訊,影響台灣的兒少權益。

台灣大學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今天下午舉辦記者會,發表「OECD家庭資料庫:台灣家庭與兒少權益指標的比較2022年版」報告書,為政府施政提供參考。

台大社會系副教授郭貞蘭指出台灣兒少的6大警訊,包括低總生育率、低出生體重率、高青少年自殺死亡率、低政府家庭福利支出占比、低各級教育支出占比、未臻完善的親職假制度。

其中親職假被視為重點,郭貞蘭表示,台灣有薪產假為8週(以下都以2021年數據為準),OECD平均則是18.6週;台灣陪產假為1週,OECD為2.1週;台灣育嬰假為26週,OECD則是32.1週。

台大兒家中心認為,台灣現行的親職假制度僵化,未能發揮妥善的功能,也沒有給予有需求的父母足夠的彈性,讓在職民眾卻步,不敢提出請假需求。

台北大學社會工作系教授陳芬苓表示,美國人普遍有「家庭第一」的概念,但台灣企業則好像見不得員工有家庭。她也提到,台灣女性擔心請育嬰假會中斷職場,對職涯產生相當的折損。

陳芬苓分析各國女性勞動參與狀況,韓國、日本會呈現M型,即生育時會短暫離開,但之後仍有高比率回到職場;台灣則呈現「單峰」,也就是一旦為育嬰暫停工作,要再回職場相對困難。

陳芬苓建議台灣應考慮設計親職假期間的復甦計畫,協助婦女返回職場,國外即有類似設計,讓員工即將結束育嬰假前,可以先接一些打工性質的工作,慢慢熟悉。

陳芬苓說,台灣男性除非是妻子身體不佳、家中沒有長輩協助等狀況非請不可,否則若要請育嬰假,也要面對公司內部「污名化」的問題。

今天記者會上問答階段,陳芬苓提到,台灣法令目前沒有規定員工請育嬰假,雇主一定要請「職務代理人」,許多企業都是要求其他員工分擔工作。公部門雖會請職代,但請人需要一定程序,如果員工育嬰假請的較為零散,也會造成主管用人困難。就她所知,國外有許多專門安排職代的公司,提供更多彈性,應可提供台灣參考。

政治大學社工所副教授蔡培元提到,台灣的家庭照顧假固定是7天,沒考慮到小孩數量,畢竟小孩越多,就有越高機率會生病,政府應想辦法調整。

蔡培元也說,台灣男性請育嬰假的人數有在成長,但和國外差異仍很大。國外有許多鼓勵父母共同分擔責任的方法,例如提供減稅措施等,值得台灣參考。

另外,台大兒家中心今天提到,台灣出生兒童體重小於2500公克的比率為10.6%,高於OECD平均的6.6%。目前推測原因在於台灣婦女的生育年齡較高,不足月生產(早產)的狀況較常見,以及多胞胎比率較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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