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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國小露營罰跪案 社會局將開罰廠商輔導員

本文共519字

中央社 記者林巧璉高雄27日電

高雄三民區一所國小舉辦露營活動,卻發生學生遭廠商輔導員罰跪。市府昨更換校長,社會局今天再祭出罰鍰,此輔導員違反兒少法將被罰6萬至60萬元,得公布姓名。

社會局發布新聞稿表示,社會局家防中心接獲事件通報,在25日和今天訪談這名輔導員,輔導員坦承有要求學生下跪情形。經評估已違反兒少法第49條規定,對兒少不當對待,將依法裁處6萬至60萬元罰鍰,並得公布姓名。

社會局家防中心主任李慧玲告訴中央社記者,社會局25日初步電訪輔導員,今天上午則是面訪,也留下訪談紀錄。過程中輔導員相當配合,也坦承自己有下令學生下跪。

李慧玲說,社會局今天下午會訪談校方和學生,裁罰金額最快明天出爐。行為人收到裁罰書後有30天時間可提訴願,如果行為人放棄訴願或確定訴願失敗後才會公布姓名,因姓名等資訊是名譽權,在處理仍應小心謹慎。

教育局今天凌晨也發布新聞稿表示,當天活動仍屬教學活動,事發當時,學校人員未能即時掌握狀況、妥善因應,顯有不當,將指派督學代理校長職務。

教育局表示,將依政府採購法追究廠商履約責任,後續會依學校所提檢討報告檢視相關人員責任並依法究責。教育局也將全面清查學校辦理校外教學廠商,要求廠商服務人員應簽署禁止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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