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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高雄「城中城」大樓火災,釀成重大傷亡,為落實社區、營業場所消防安全,及定期檢修、申報消防設備,新北市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於昨天上午,在大隊部8樓大禮堂,辦理首場檢修申報說明會及宣導。
新北市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表示,高雄「城中城」大樓火災,究其原因除工安問題之外,消防設備未按時檢修申報;及該社區未成立管委會,也是釀成悲劇之部分原因。
有鑑於此,第二大隊除邀請 6 樓以上10樓以下,未成立管理委員會及未辦理消防安全檢修申報之集合住宅,區分所有權代表人與會外,還邀請新北市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新莊區公所工務課列席指導,以說明社區成立管理委員會及工安申報相關事宜。
依消防法第 9 條及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之規定,集合住宅管理權人應自行或委託消防設備師士辦理檢修申報,並應於每年 9 月底前完成申報。倘未依規定辦理,消防局將依法處新台幣 1 萬元以上,5 萬元以下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第二大救災救護大隊長黃弟勝表示,目前轄屬新莊、五股、泰山、林口等區,11 層樓以上集合住宅,已有885 間全面完成檢修申報作業,目前尚有 104 家仍持續推動,並進行說明及宣導。後續預計 5 月底前再行辦理 5 個場次之說明會,藉以提昇本轄集合住宅檢修申報普及率並強化居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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