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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防破洞2/加熱菸網路實體店雙管齊賣 查緝根本追不上

本文共670字

聯合報 記者許政榆/台北即時報導

新「菸害防制法」未來上路後,中央、地方政府可依法進行查緝。但過去查緝違規情形並不普及,人力安排多半是縣市衛生局人員來進行。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指出,修法時國健署反其道而行,不把加熱菸當作菸品一起管理,將造成四大層面問題,包括稽查困難、販售業者難執行、消費管道混亂、年輕族違法購買。

林清麗表示,若比照菸品管理,地方衛生局稽查人員即可比照菸品管理來執法,但現在加熱菸跟載具定義不同,執法面更增難度;業者過去販售紙菸,會按照規範來擺設、展示,但加熱菸載具不當作菸品管理,讓業者混亂不已;全國有6萬多個菸品販售點,消費者都知道去哪裡購買,加熱菸載具不比照菸品管理,民眾難以確保購買地點是否合法;網路購物難控管,即使限制未成年不能購買,但也難以防範。

此次修法將禁菸年齡提高到20歲,美國北卡羅來納大學合作研究員黃麗玲說,現有查緝人力已經不足,且沒有明文規定必須強力執法,對於青少年違法購買、如何在網路驗證等,都沒有相關執法人員於網路巡邏,修法後若要新增執法業務,勢必得增加人力,或是在工作項目中明文規定,才會有人去執行、抽檢,否則對於商店林立、網路販售,即使有法沒人查,「就是無政府狀態,法律形同虛設」。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陳妙心指出,政府預算須提前2年來規畫,當時已有考慮到新法可能會在112年實施,因此國健署考量,未來新法上路後,地方政府勢必需要更多人力來進行稽查,不過各縣市資源不一,因此國健署已規畫增加預算,針對地方政府辦理菸害防制工作做適當增補,協助進行違法產品查緝,接下來也會觀察新法實施上路後執行狀況,來編列113年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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