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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繼承人/4800億元土地成燙手山芋,繼承者拒辦登記的3個祕密

本文共1533字

經濟日報 記者徐珮君/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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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板特區內一塊250坪土地價值達6.2億元,為今年度最貴的無人繼承土地。 記者李...
新板特區內一塊250坪土地價值達6.2億元,為今年度最貴的無人繼承土地。 記者李定宇/攝影

你相信嗎?在寸土寸金的台灣,截至去年11月底,還有多達1萬7,000公頃的土地未辦理繼承登記。這些面積相當於111個信義計畫區、總價值高達4,800億元的土地,遲遲無人出面繼承,讓內政部在過年期間發出新聞稿,呼籲民眾把握家族團圓機會,積極處理土地繼承事宜。讓人好奇,先人遺留祖產,後代子孫卻無意繼承,問題到底出在哪裡呢?

找不到繼承人的土地 等同111個信義計畫區

「民眾不辦理繼承登記是老問題!」執業多年的地政士李雷傑坦言,第一個原因是所有權的繼承人不明,特別是日據時代的地主,因為早期沒有身分證,土地所有權在地政機關登記的只有流水號,資料無法和戶政單位、國稅局連結,以致所有權人死亡後,後代也不知道先人留有財產。

也有案例是,當初土地登記女兒的名字,結果女兒出嫁或出養,改換丈夫或養父母家的姓氏,甚至名字也改掉,造成戶政機關與地政機關名字無法比對,以致無法辦理繼承登記。許多原本找不到繼承人的土地,都是政府推動地籍清理,才慢慢活化利用。

依據《土地法》規定,土地及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應辦理繼承登記,逾期者,除每逾1個月處登記費1倍的罰鍰外,超過1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地政機關會公告3個月並通知主要繼承人申請登記。

正因太多繼承人錯過申請期限,從2014年6月起,內政部要求各縣市政府地政單位必須主動按月通知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據統計,目前已主動通知約64萬件,總計協助民眾完成12萬餘筆土地清理,價值高達774億元,然而,逾期未辦繼承的土地、建物數量仍居高不下。

關卡1、地主後代失聯難找

曾辦過這類案件的地政士蘇晉德苦笑說,他接過的案子是土地所有權人的「疑似」後代,因為接到地政機關通知未辦繼承登記,結果一查發現土地所有權人是曾曾祖父,原是家族七大房的其中一房,該筆土地是延續日據時代的資料,從1947年第一次登記到現在,「可能當時戶籍是錯誤的,所以政府也搞不清楚所有權人到底是誰,土地一直被列管,後來才找到他們這些可能的繼承人。」

不過,問題又來了。由於法律的繼承原則是「百分之百缺一不可」,若要處理土地繼承,必須清查是否還有其他繼承人。蘇晉得說,他就碰過為了辦理繼承登記開始追查整個家族的脈絡,從好幾房、好幾代傳下來,繼承人多達上百人,又加上各自搬遷、死亡、久未聯繫等,耗費很多時間才把繼承系統表臚列出來,啟動後續的程序。

關卡2、領回土地代價大

除了人的問題外,錢更是一大關卡。蘇晉得指出,正因繼承登記的程序繁瑣,許多人委託地政士協助處理,然而,代書費至少2萬元起跳,若要查詢的後代資料越多,費用隨之增加,再加上登記費、規費、罰鍰、補申報的土地稅、遺產稅等,動輒數10萬元,如果繼承人很多,大家願意分攤,花費還不算大,但若只有幾個繼承人,分攤費用就高,「不少人一聽到開價,就打退堂鼓。」

內政部地政司官員也舉例,有些人遺留的土地或房屋已經欠下債務,繼承人盤算後發現辦理繼承登記所付出的各項費用、補繳的土地稅、房屋稅等,「債權、債務相抵以後可能剩下不多,甚至還欠政府錢,也是他們不願意辦繼承的原因。」

也有人繼承的土地是山林地、保育地等,沒什麼價值,就算繼承了土地也賣不了多少錢,乾脆不繼承,還省得麻煩。

關卡3、繼承者們喬不攏

這位官員觀察,其實很多繼承人不願意辦繼承,大部分的時候是意見「喬不攏」,例如家族分枝散葉,可能隔了很多代,又分家產很多次,每個繼承人之間,「我要多分一點、你要少一點,大家都各有考量,就一直不辦,除非大家有共識,這樣子才有辦法解決。」

官員無奈地說:「我們通知、他們不來辦,我們也沒有辦法,因為政府不可能強制切入民眾的家務事,只能不斷呼籲和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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