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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今年立法計畫 OTT草案聚焦消保權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本報資料照片)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本報資料照片)

本文共530字

中央社 記者蘇思云台北1日電

NCC今天表示,今年立法計畫主要包含四個法案,分別是廣電法、有廣法、衛廣法的修法,將拉齊管制差異,另外也將提出網際網路試聽服務法草案,將朝向保護OTT平台消費者權益方向來制定。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審議「111年立法計畫及法規整理計畫」報告案及「112年立法計畫及法規整理計畫」討論案。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今年立法計畫主要是4個法案、9個法規命令、1個行政規則。法案部分,分別是網際網路試聽服務法草案(OTT草案)以及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三部法簡稱廣電三法)相關修法草案。

翁柏宗表示,閱聽者收視行為改變,從傳統有線電視移到新型的平台,OTT草案會朝向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目標來制定,至於整體架構如何,還要經由工作小組再做細部討論。

另外,在廣電三法部分,翁柏宗舉例,主要是日常監理累積碰到的議題,有些法規可能會討論是否拉齊標準,例如,廣電法股權轉讓要經過許可,但是衛廣法沒有相關規定等;衛廣法規定新聞節目製播有事實查證義務,但廣電法沒有相關規定。

媒體詢問數位中介服務法還會不會提出,翁柏宗表示,NCC主委陳耀祥在立法院有說要退回工作小組,今年立法計畫沒有中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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