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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去年查緝食藥粧違規廣告,一共開罰528件、裁罰3868萬元,其中食品高達329件,裁罰金額1906萬元為最高,其次是藥品醫療器材51件、裁罰1095萬元,以及化粧品148件、裁罰867萬元。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陳怡婷表示,在積極查緝之下,去年裁罰金額較往年明顯下降,且業者努力避免違規廣告發生重大違規情節;違規廣告以食品佔最大宗,罰鍰累計前3名都是醫療器材的廣告違規,未經許可申請一則罰60萬元,若重複違規將加重罰鍰。
第1名是「瑞士商愛爾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117萬元,其「全新智能水感鏡片」未經事先申請廣告核准即擅自刊登。第2名「詮躍整合行銷有限公司」100萬元,其「MIDOKAWA醫療器材遠紅外線石墨烯健康襪」與醫療器材廣告核定表內容不符。
陳怡婷說,第3名「生祐有限公司」80萬元,其「英國tunellus FDA醫證 磁電石墨烯美體褲」,未經事先申請廣告核准即擅自刊登;經查該醫療器材許可證去年11月4日註銷,目前回歸一般商品,不得宣稱療效。
衛生局以違規廣告媒體分類統計分析,網路414件最多占7成8,其次是電視77件、廣播17件。網站違規廣告以公司官網223件居冠、裁罰金額1576萬元;社群媒體部分,臉書56件、裁罰522萬元,Instagram 19件、裁罰134萬元,YouTube 9件、裁罰85萬元,Line 1件、裁罰8萬元。
陳怡婷說,違規食品廣告以宣稱皮膚美容類最多有56件,其次是前兩年第一名的宣稱提升免疫力類55件,再來是居高不下的宣稱減肥瘦身類50件;違規化粧品廣告以宣稱消炎、消腫類居冠45件,促進細胞活動或膠原蛋白增生類43件,宣稱除斑、防曬類2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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