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notice-title img

親愛的讀者您好:

經濟日報 LifeStyle品味 全新改版,推出精緻的生活情報,內容包括時尚、旅遊、藝文、珠寶、精品、遊艇、汽車、醇酒、手錶...等。

誠摯邀請您,在緊湊的行程之餘,試著放下待辦事項,和我們一同欣賞生活裡的美好事物。



不再通知
明天提醒

內政部:112年元旦起 試辦不動產權電子憑證

本文共488字

中央社 記者陳俊華台北27日電

內政部今天說,從民國112年1月1日起,試辦不動產產權查驗新管道,民眾向地政事務所申辦買賣等不動產登記後,除核發紙本權狀外,也可取得電子產權憑證,可線上免費查驗不動產產權。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112年元旦後,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民眾,可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APP驗證登入「電子產權憑證系統」入口網,選擇系統上線後取得權狀的不動產,再選擇是否揭露姓名及統一編號等個資後,就可產製電子產權憑證,每次產製效期3天,逾期可重新產製。

推薦

內政部指出,不動產產權線上查驗部分,所有權人只要提供具有QR code的電子產權憑證圖檔或驗證碼,讓有查驗需求的承租人、銀行或地政士等,直接掃描QR code,或到「電子產權憑證系統」查驗專區輸入驗證碼,就可免費快速驗證電子產權憑證的有效性。

內政部說,「電子產權憑證」應用區塊鏈技術,資料不會輕易被竄改;但提醒民眾,在產製及查驗電子產權憑證時,要認明連結入口網址(https://right.land.moi.gov.tw),雙重確認安心又安全。

內政部強調,電子產權憑證並非取代紙本權狀,登記完成後地政事務所還是會核發紙本權狀。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政院提修法 強化保障特教學生學習權益
下一篇
政院通過節能家電減稅延長兩年 每人最多領五千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