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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您:禁止酒駕。未滿十八歲,禁止飲酒。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中國大陸於今年1月1日起施行「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凡出口至中國大陸的食品(含酒品),均需向其海關總署申請註冊,完成者始得進口,並自同年3月1日起變更註冊方式,國庫署立即透過衛福部食藥署兩岸食安協議窗口將酒品輸中業者資料遞交中方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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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署指出,對於我國製酒業者註冊補件的後續發展,國庫署一直持續密切關注,就中國大陸海關總署於昨(9)日突然暫停我國部分酒輸中一節,亦在第一時間掌握,除已請食藥署協助向中方了解原因,協助業者解決,以利我國酒品輸銷外,國庫署亦將持續加強推動「優質認證酒類產業發展方案」,透過獎勵認證業者參與國內外展覽(售)、薦送酒品參加國際酒類評鑑競賽,協助業者開拓海外市場及強化國內行銷,並持續朝提高「優質酒類認證標誌」知名度、提升國產酒品的國際競爭力及優化業者營運體質等三個面向推動。
此外,國庫署也已協調經濟部將上述可能受影響業者納入「台灣食品全球GO」計畫,從拓銷面、輔導面及金融面予以協助。同時,國庫署也將持續關注製酒業者是否需再行補件,並將持續專案輔導及協助業者儘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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