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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質疑,取得閩南語認證的教師,無法如客語、族語認證一樣優先介聘。教育部今天解釋,閩南語沒有文化重點發展區的概念。
全教產昨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根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取得客語、族語中高級認證的教師,都有優先介聘(引介到其他縣市、學校聘任)的權利,唯獨閩南語認證沒有,並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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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天以文字向中央社解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並未訂定教師介聘相關規定,且閩南語沒有如客語、族語般的文化重點發展區概念。
教育部指出,優先介聘或晉用規定,是以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客家人口達1/2地區、原住民族地區、原住民重點學校等為限,並非泛指所有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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