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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租金補貼5.4萬戶需補件 內政部籲儘早補正

本文共686字

中央社 記者陳俊華台北8日電

內政部今天說,行政院推動擴大租金補貼,第一、二梯次32萬戶提出申請,合格的28萬戶中,有5.4萬戶尚未完成補件,涉及只缺租約或租期不符者占多數,請民眾儘速補正以維護自身權益。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行政院今年7月推動「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強調符合資格者都補貼,第1、2梯次已在10月底截止申請,經濟社會弱勢戶限定的第3梯次持續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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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說,第1、2梯次約有32萬戶提出申請,扣除不合格及撤銷案件約4萬戶後,合格戶約28萬戶,從10月3日起已陸續撥款。內政部提醒,尚未收到補貼的民眾,請留意補件公文,並儘速聯繫營建署。

內政部指出,目前尚有5.4萬戶經連繫未接聽電話,或尚未依e-mail通知信完成補件,請民眾留意如有02-8995或02-8771開頭的未接電話,可能就是審查人員的來電,也請先檢查是否有補正通知e-mail,如有疑問請盡快聯繫補正通知上的審查人員。

內政部表示,補件原因涉及只缺租約或租期不符者占多數,經多次聯繫未果,將依規定先核發核定函,合格戶最晚需在核定函收到的3個月內補附租約,經審查符合規定者才可補貼。

內政部說,補正方式包含網路、傳真02-89955068、02-89955069,或郵寄到「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內政部營建署收」等方式,請民眾收到通知後儘速完成補正,以維護自身權益。

內政部強調,經電話或e-mail通知仍未回覆,又未在收到紙本通知3個月內補正者,可能喪失資格。民眾有任何疑問可洽營建署詢問與釐清;7月到8月申請租金補貼通過者,已從10月起核撥補貼金額,9月到10月申請租金補貼通過者,11月起核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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