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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鐵路工會表示,交通部今(5日)將公告「政府對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配合政策任務造成營運虧損補貼辦法草案」,草案第4條針對票價未能覈實反映運輸成本的補貼,其中交通部也明文規定,補貼必須扣除「可歸責台鐵公司之成本」,工會表示遺憾。
工會表示,「可歸責台鐵公司之成本」定義不清,未來政府隨時可要求台鐵來承擔,條文說明,「可歸責台鐵公司之成本採事後認定,循預算程序辦理。」;認為這是玩文字遊戲,意思是台鐵公司未來被要求執行政府交辦事項後,政府仍是可以認定其應歸責於台鐵公司,完全看政府喜好認定。
工會說,最終就算如願可獲補助,仍被要求依循預算程序辦理,而在歸責認定與補貼申請皆須經歷冗長的行政程序下,只會讓台鐵公司不斷代墊政府政策所造成的虧損,如此一來未解決台鐵財務危機,「公司化意義何在?」
台鐵工會表示,整個虧損補貼辦法中,其計算標準,也僅針對核定票價者計算,即國家各項政策的優待票,並未分項計算,對台鐵公司不公不義,認為是看輕台鐵全體員工。
台鐵工會說,台鐵是傳統鐵路,路權並未封閉,不若高鐵及捷運,行車事故須審慎以對,工會要求,可歸責範圍應明確定義為「可歸責於台鐵公司的重大行車事故成本。所稱重大行車事故依鐵路法與鐵路行車規則規定。」
工會希望採最高標準認定,台鐵公司及員工對於行車事故不逃避也不卸責,至於其餘任何營運事項,皆脫離不了政府政策,因此,工會認為,交通部補貼是必須的,是政府欠台鐵多年的,而台鐵並非丐幫,不是來求施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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