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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台商回流用地需求 褒忠產業園區進二階環評

本文共755字

中央社 記者張雄風台北30日電

因應台商回流,經濟部規劃雲林褒忠產業園區,初步調查23家廠商有用地需求,投入產業以食品及飼品製造業、倉儲業為主。因開發面積逾100公頃,環評大會今天確定需進入二階環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431次會議,審查「褒忠產業園區設置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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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單位經濟部表示,本計畫因應美中貿易大戰,台商回台投資,為解決用地需求,提供產業發展所需空間,因開發面積超過100公頃,需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根據經濟部資料,本園區開發基地位於雲林縣褒忠鄉,面積約268.67公頃(含產業用地、公共設施用地),現況主要為台糖馬光農場。

根據經濟部調查,自民國110年12月迄今,23家廠商表示有用地需求,產業需地面積154.74公頃,占園區內產業用地164.83公頃約94%;規劃引進的產業,包含食品及飼品製造業、飲料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產業用機械設備維修及安裝業等。

農委會代表於會中表示,正面看待園區有農業加值的產業,但農產業廠商需要的土地,比一般的工廠、科技廠商需求少;本案一開始提出99公頃,現在約270公頃,主要都是台糖優質農地,這樣的面積應該要核實評估,有共識後再推動。

然而,雲林縣政府代表則持相反意見,指出過去本園區討論99公頃、270公頃的面積已經花去快一年的時間,希望快速進入開發,「人生沒有很多一年可以等下去」。

環評委員則建議加強各項污染排放控制,減輕對周遭既有農地環境及虎尾馬光有機集團栽培區影響。本案建議進入二階環評。

根據環保署資料,經濟部109年曾提出「褒忠產業園區設置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進環保署審查,由於該案開發面積達99公頃,當時環委認為「對環境資源或環境特性,有顯著不利之影響」,在110年審查結論建議進入二階環評,然而開發單位最後決定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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