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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台鐵局公司化後,副總經理以下不再具公務員身分,是指「新進」從業人員;原台鐵局人員未來轉調台鐵公司,並選擇依原適用的公務員任用法者,仍具公務人員身分。
銓敘部昨天在考試院會報告指出,立法院5月27日三讀通過「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台鐵局將公司化,未來台鐵公司成立後,副總經理以下從業人員進用及管理,不再適用公務員有關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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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今天解釋,「新進」的副總經理以下從業人員,不再具公務員身分。至於原台鐵局現職人員,隨同業務轉調台鐵公司,並選擇依原適用的公務人員任用法律繼續任用者,仍具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益事項原則繼續依其原有各該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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