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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日前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檢討現行適用責任制的工作者,經討論決定廢止台北市長採訪車駕駛、攝影技工以及公營事業國會聯絡人適用責任制,回歸勞動基準法的工時規定。
勞基法第84條之1俗稱責任制條款,依照規定,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的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勞雇雙方完成書面約定後,必須報請縣市政府核備,才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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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勞動部日前已經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討論3項責任制工作者是否要繼續適用,包含台北市長採訪車駕駛、攝影技工以及公營事業國會聯絡人。
黃維琛說,台北市政府新聞處隨同市長行程的專業攝影技工及採訪車駕駛都是民國88年時所核定,這次討論認為採訪車駕駛可以使用人力調度縮減工時,而攝影技工部分,即便加班也都在符合勞基法的工時規範內,因此決議廢止。
至於公營事業國會聯絡人,黃維琛說,開會時也有找經濟部、交通部等相關部會討論,也確認公營事業國會聯絡人都已沒有核備適用責任制,因此也決定廢止。
黃維琛說,約一個月內完成廢除3項責任制工作的法規程序。根據勞動部公告,目前適用責任制的工作者有76項,廢除之後為7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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