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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台灣的新聞頻道不管是被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要求、或是投主管機關所好,紛紛吹起一股「公評人」風,找來業界學者坐鎮護航。例如喊出首創「外部公評人」的鏡電視新聞台找來傳播學者翁秀琪,第一案就是忙著調查前董事長有無涉及置入新聞;當初喊著要當新聞頻道區塊領頭羊的華視資訊台也找來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羅世宏、台大新聞所教授王泰俐當公評人,不過顯然人多辦不了事,華視仍在一個月內連犯七次大小不等的錯誤。公評人無法事前提出預防,事後一直寫報告,對新聞頻道能有什麼幫助呢?
華視在官網上強調,要以內部的自律和公評人的「共管」(co-regulation)機制,去提升新聞專業表現、公信力及公共價值。但每日新聞工作繁忙,公評人也不是專任員工,是無法實際參與編輯作業的主管,要在辦公室裡「共管」可能只是一個理想狀況。王泰俐昨天忙著出一篇25頁的公評人報告,細看內容也就是把流程裡可能出的錯誤拿出來檢討,例如「監看器在後腦勺」,華視資訊台台長陳雅琳態度「高高在上」等四大原因七大錯誤整理了一遍,未來如何預防?除了要華視「上緊發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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