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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111年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第1次測驗受理報名時間自明天起至3月4日止;並自今年起,特別於上半年、下半年增辦「中高級」測驗。
原民會表示,民國106年6月14日「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公布施行後,原住民參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應取得初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參與「公費留學」、「師資培育公費生入學」考試應取得中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師資培育公費生」畢業前應取得中高級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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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會指出,詳細報名資訊可參考簡章或至原民會、原語會網站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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