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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表示,近年來多次修法加重酒駕的刑度、罰鍰,他也在院會強調,除特殊情形外,酒駕違法不應輕易准予易科罰金,並應嚴予審查假釋條件,執意酒駕的駕駛切勿心存僥倖。
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加重酒駕刑罰及行政罰的相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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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晚間在臉書發文指出,行政院2019年提出嚴懲酒駕修法,加重酒駕罰鍰、新增累犯刑責,酒駕累犯致人於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新增「同車共責」的連坐罰鍰、酒駕累犯需加裝「酒精鎖」等政策。
蘇貞昌說,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刑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再次加重酒駕刑度、增訂併科罰金最高300萬元。初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就沒入車輛。同車共責罰鍰增加、酒駕累犯的年限從5年延長為10年, 酒駕累犯公布姓名照片。
蘇貞昌表示,面對酒駕的犯罪,近年來不僅多次修法加重刑度、罰鍰,他也在院會強調,除特殊情形外,酒駕違法不應輕易准予易科罰金,也應嚴予審查假釋條件。執意酒駕的駕駛切勿心存僥倖,否則將面對牢獄之災、車輛被沒入、鉅額罰金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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