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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宏福苑住戶要求召開屋主大會 處理後續事宜

本文共791字

中央社 記者張謙香港5日電

香港宏福苑去年11月發生大火導致168人死亡,港府事發後持續處理居民臨時住宿、緊急援助等事宜。港媒報導,部分受影響住戶近日聯署要求召開特別業主(屋主)大會,商討屋苑勘查報告及後續處理方案等。

根據明報今天報導,宏福苑12.45%(247戶)的業主向屋苑委任管理人合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遞交書面聯署,要求召開特別業主大會。

據報導,聯署文件提及,大會主要討論屋苑管理及未來重大事項,包括財務透明度、工程進展、保險安排、合約狀況、屋苑(房屋)勘察報告,以及屋苑長遠安置方向等。

文件引述業主表示,上述事項須在具透明度及制度保障的情況下,由全體業主共同討論及決定,而非單方面作出安排。

報導指出,聯署戶數已超出法令規定「不少於5%」業主的門檻,管理人須於接獲有關要求後14天內發出會議通告,並須於45天內召開及舉行業主大會。

聯署文件同時邀請政府派員出席及允許媒體派人採訪。

位於新界大埔的宏福苑有7幢大樓,2025年11月26日,屋苑發生大火,其中6幢被焚燒,導致168人死亡,是1948年以來香港傷亡最慘重的火災。大火發生時,宏福苑正進行維修,被棚網遮蓋。

大火發生後,港府展開連串緊急行動,包括安置居民、給予生活資助,以及認領遺體等。

最近半個月來,當局又安排居民分批回到遭焚毀的住所收拾餘物,整個行動今天完成,7幢大樓共有1674戶一共6265人順利回到住所。

對於居民順利上樓收拾餘物,香港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向媒體說,非常感謝住戶的理解和配合,並指大樓經大火焚燒後存在不少隱患,安排居民上樓,是極具挑戰的任務。

目前宏福苑的後續處理已接近尾聲,剩下的重點工作是原居民的長遠居住安排。

到目前為此,港府對解決宏福苑居民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包括收購受火災影響的大樓業權,又或以「屋換屋」的方式安置居民等。

至於未受大火影響的唯一一幢大樓,若有不少於75%的業主接受收購建議,可按照其餘6幢大樓的處理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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