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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財長:做好準備 迎接海外中概股回流香港上市

本文共873字

聯合報 大陸中心/即時報導

美國財政部長貝森特日前受訪時稱,不排除要求中概股在美國退市的可能。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長陳茂波表示,針對全球最新變化,他已指示香港證監會和港交所做好準備,若在海外上市的中概股希望回流,必須讓香港成為它們首選的上市地。

陳茂波13日在其個人網誌中表示,香港正在積極吸納全球各地優質發行人到香港上市,目前已建立便利已在海外上市的企業在香港進行「雙重上市」或「第二上市」的監管框架。

他指出,港交所也會加緊做好在東協和中東市場的聯繫和推廣工作,吸引更多當地優質企業到香港上市,同時匯聚更多國際資金到香港,進一步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實力和地位。

大陸財新網表示,據統計,目前在美國上市(包括紐交所、納斯達克及美交所)的中概股總有385家,合計總市值超過9,000億美元。其中,阿里巴巴、網易、京東等大型具代表性的中概股多已在香港二次上市或雙重主要上市。

與此同時,在美國和香港掛牌的大型中概股,不少已將大部分股份轉移至香港。

據港交所中央結算系統(CCASS)統計,截至2025年4月11日,京東、阿里巴巴於CCASS的持股量分別占其已發行股本的78.55%及68.71%,網易於CCASS的持股量占52.48%。

財新網指出,上一輪的中概股回流,是在川普第一個任期時。當時他於2020年底簽署生效《外國公司問責法案》(HFCAA),規定外國公司若連續三年未能通過美國公開發行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的審計,將被禁止於美國任何交易所上市。

2021年,PCAOB曾根據HFCAA,將170多家中概股公司列入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SEC)提示風險的「準退市名單」。

財新網表示,中概股回流香港,理論上路徑有三:在美國私有化退市後,新申請香港上市;在香港二次上市(secondary listing);在香港雙重主要上市(dual primary listing)。

據港交所《上市規則》,二次上市流程簡單,上市所需時間短,合規要求獲多項豁免;雙重主要上市因兩個資本市場同為第一上市地,公司必須符合香港所有的上市規則,而它與二次上市相比最大的優勢是,可以納入「港股通」。

香港財政司長陳茂波表示,已指示香港證監會和港交所做好準備,迎接海外中概股回流香港...
香港財政司長陳茂波表示,已指示香港證監會和港交所做好準備,迎接海外中概股回流香港上市。(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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