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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文匯報報導,香港民航處上周五(21日)與本地航空公司代表會面,並於24日發出新通告,自4月7日起,乘客將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電器為其他便攜式電子裝置充電或為外置充電器充電,同時也不得把外置充電器放置於行李架上。
香港民航處指出,非常關注近期多宗疑與飛機乘客攜帶和使用鋰電池外置充電器(行動電源)有關的安全事故。這是繼上月發出通告,提醒航空業界須嚴格執行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就飛機乘客攜帶上機物品的相關規定後,再次更新要求及規定,以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
對此,國泰航空表示,認同民航處就航班上攜帶鋰電池外置充電器的最新指引,國泰將完全遵從有關規定。國泰航空稱,深知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的重要性,並支持減少鋰電池外置充電器使用的相關風險措施,將會與民航處及廣泛業界密切合作,確保新要求順利實施,並會向顧客清晰傳達更新的要求。
本月20日,一架由杭州飛往香港的香港航空HX115航班,飛行途中行李架突然發出爆炸聲及冒煙起火,班機被迫緊急降落福州長樂機場,所幸事件未造成任何傷亡。據悉,事件起因即為放在行李架上的行動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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