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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貨車後方加裝座椅 罰

本文共293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不少民眾為了方便載人,會在自用小貨車後方自行加裝座椅,但台南市財政稅務局提醒,此做法可能讓原貨車變成實際作為客車使用,一旦遭查獲,不僅要補繳使用牌照稅,還可能被罰,最重可處全年應納稅額二倍罰鍰。

財稅局解釋,自用小貨車依法僅能設置前排座椅,後方空間須供載貨使用,若車主自行在後方加裝座椅供乘客乘坐,就已不符合原本核定的車種用途,應先向監理機關辦理車種變更登記,並依規定補繳稅費。

若車輛因加裝座椅而實際載客,經查獲行駛或停放在公共道路,除補繳小貨車與小客車間牌照稅差額外,還可能因移用牌照遭裁罰。若同年度再次違規,罰鍰將比首次更重;若被認定是故意規避稅捐,最高可處全年應納牌照稅額二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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