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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支票兌領 三種方式

本文共292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收到地方稅退稅支票,不一定都能直接換現金。屏東縣財稅局提醒,民眾收到地方稅退稅支票後,應先確認支票金額及票面註記,不同金額支票有不同兌領方式,大致分為三種方式,若不清楚相關規定,可能會因此多跑一趟。

財稅局指出,地方稅退稅支票依金額區分為三種兌領方式,面額未滿3,000元的支票屬於未劃線、禁止背書轉讓,可存入金融機構帳戶;若想直接領取現金,須攜帶支票至臺灣銀行臨櫃辦理。

面額3,000元以上、未滿5萬元的支票,因票面加註劃線,依法不得直接兌換現金,必須存入金融機構帳戶。

至於面額5萬元以上的支票,除加註劃線外,也禁止背書轉讓,不僅不能直接領現,也只能存入退稅人本人名下的金融機構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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