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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最後寬限期快到了!稅務局:6月5日起加徵滯納金

本文共351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即時報導

雖然已經超過房屋稅原訂繳納期限,不過,基隆市稅務局提醒,民眾若尚未繳納房屋稅,仍可把握最後寬限時間,只要在6月4日前完成繳納,都不會被加徵滯納金。

稅務局指出,2026年期房屋稅原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因適逢假日順延至6月1日。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須加徵滯納金,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

不過,6月2日至6月4日繳納者,因未超過3日,仍可免加徵滯納金;自6月5日起則開始計算滯納金。據推估,6月5日至6月7日繳納者,須加徵1%滯納金,之後每逾3日再加徵1%,依此類推。

稅務局提醒,已超過繳納期限且須加徵滯納金的案件,除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外,也可在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30日內,透過財政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完成繳稅。

6月5日至6月7日繳納者,須加徵1%滯納金,之後每逾3日再加徵1%。聯合報系資料...
6月5日至6月7日繳納者,須加徵1%滯納金,之後每逾3日再加徵1%。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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