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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送房小心別做這件事!稅局認定「二次贈與」多噴12.9萬元

代繳稅金也屬於贈與的一部分,必須併入贈與總額課稅。示意圖/信義房屋提供
代繳稅金也屬於贈與的一部分,必須併入贈與總額課稅。示意圖/信義房屋提供

本文共679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父母將房地贈與子女時,若順手幫忙代繳土地增值稅與契稅,小心不但沒省到稅,還可能讓贈與稅變得更高。但實務上,不少民眾以為「幫孩子繳稅」只是貼心安排,但在稅法認定上,這筆代繳稅金也屬於贈與的一部分,必須併入贈與總額課稅,容易因此多繳一筆贈與稅。

高雄國稅局解釋,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不動產贈與移轉時所繳納的契稅與土地增值稅,原本可以自贈與總額中扣除,降低贈與稅負。不過,如果這筆稅金是由贈與人代為支付,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會被視為「另外再贈與一筆錢」,因此必須再併入贈與總額計算。

舉例來說,阿華(化名)在2025年間,將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合計900萬元的房地贈與給兒子小明,辦理移轉時須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共129萬元。

若這129萬元是由受贈的兒子自行負擔,計算贈與稅時,可先從贈與總額中扣除,因此阿華原本應繳的贈與稅為52.7萬元,計算方式為,900萬元房地扣除免稅額244萬元,再扣除稅負129萬元,最後再乘上10%。

但因阿華心疼孩子,選擇自己掏錢代繳129萬元稅款,稅法上就等於「再多贈與兒子129萬元現金」,因此贈與總額變成1,029萬元。雖然這129萬元稅款同樣可列為扣除額,但因為先被加回贈與總額,最後計算出的贈與稅提高至65.6萬元,等於比原本多繳12.9萬元。

國稅局提醒,民眾在規劃房地產傳承時,除了注意房地價值外,也要留意土地增值稅與契稅究竟由誰負擔,否則長輩一時好意代子女繳稅,反而可能增加整體稅負。申報贈與稅時,也應妥善保存已完納的稅單影本及資金支付證明,以保障自身權益,避免因不了解規定而多繳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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