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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信託鬆綁 專家看好有助留財、引資 關注兩面向

迎接百年信託時代,行政院跨部會討論後,鬆綁「連續受益人信託」課稅。 圖/AI生成,非新聞當事人、非新聞現場。
迎接百年信託時代,行政院跨部會討論後,鬆綁「連續受益人信託」課稅。 圖/AI生成,非新聞當事人、非新聞現場。

本文共769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翁至威/台北報導

迎接百年信託時代,行政院跨部會討論後,鬆綁「連續受益人信託」課稅。專家分析指出,這是補足家族信託稅制的關鍵拼圖,並讓台灣本地信託制度與國際接軌,有助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留財、引資」目標。

專家認為,後續必須關注財政部解釋令所提要件及限制、信託架構設計等兩大面向。

勤業眾信會計師王瑞鴻表示,法務部在2023年函釋中,已確立連續受益人信託制度可行,但針對課稅問題當時尚未有定論,金管會昨(5)日宣布已跨部會達共識,對推動家族信託是一大利多,現在就待財政部完成函令,後續可持續觀察適用要件等細節。

王瑞鴻指出,在百年信託制度之下,過去如果受益人改變,例如兒子去世,改由孫子成為受益人,每一次受益人變更都可能涉及遺產稅,如此代代相傳、代代課稅,導致家族卻步,不願採取百年信託制度規劃家族傳承,也因為這些稅制疑義,這項制度在台灣發展相當有限。

政府考量實際上,無論是兒子、孫子都沒有實際取得信託財產,且對信託財產及受益權均不具備決定權或實質影響力,卻在每次改變受益人時都要被課稅,顯有不合理之處,因此在跨部會研商過後,已朝正面方向前進。

勤業眾信表示,百年信託課稅議題受到高資產家族高度關注,未來在符合一定法定要件的前提之下,信託可約定最長存續期間為100年,後順位受益人依信託契約約定承接受益權時,不產生贈與稅及遺產稅課稅問題,象徵正式朝「百年信託」制度邁進,對高資產家族與家族辦公室之發展具重大意義。

勤業眾信指出,財政部未來將發布正式課稅原則函釋,作為稅捐稽徵機關、信託業者與納稅義務人之遵循依據。

勤業眾信提醒,健全且完善的信託制度環境,是建構家族財富永續傳承的重要基礎,不過要注意的是,若信託架構或契約條款設計,未符相關法令要件,仍可能被稅捐機關認定為贈與或遺產移轉,也就是說,未來想善用「百年信託」傳承,信託架構的設計相當重要,也是後續法令關注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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