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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搶救少子女化,財政部昨(5)日發布函釋,針對公營公司委託非營利性質法人辦理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使用的公有房地,只要符合政府持股超過五成、非營利幼兒園或職場教保中心、無償供非營利使用等三大條件,從今年期開始免徵房地稅。
行政院在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中提到,各級政府應配合推動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量能。
財政部說明,去年已核釋政府機關委託非營利性質法人辦理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公共化幼兒園)使用的「公有房地」免徵房地稅,昨日核釋再納入公營公司,例如捷運公司。
三大條件包括:公營公司為依公司法設立且政府資本超過50%的公司;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9條規定辦理的非營利幼兒園,及依規定辦理的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公有房地管理機關應無償提供公有房地供公營公司使用,該公司應無償提供該房地供受託的非營利性質法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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