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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搭簡易棚架 免房屋稅

本文共399字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依規定,若搭建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的棚架,屬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應併同房屋核課房屋稅。但有些民眾搭棚架只有供「隔熱」或「防漏」使用,且未設門窗、牆壁,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這類簡陋棚架免予課徵房屋稅。

依房屋稅條例,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都是課徵對象,也就是說不少民眾搭建頂樓加蓋、房屋鄰地擴建等,已經符合有屋頂、有樑柱、有牆壁等情況,這樣就必須連同原本的房屋建物課徵房屋稅。

屏東財稅局表示,有些民眾搭建屋頂棚架僅供「隔熱」或「防漏」使用,且未設門窗、牆壁,同時未供其他用途使用,此類簡易棚架,予課徵房屋稅。

財稅局進一步解釋,有些民眾在屋頂棚架設有門窗、牆壁,或雖然未設牆壁,但可以遮風避雨,所以將多隔出來空間放置物品、晾曬衣物等供遮陽防雨以外之目,這樣就屬於增加房屋使用價值,應依法課徵房屋稅。。

財稅局提醒,若欲辦理免稅,儘速向房屋所在地的稽徵機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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