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bell icon

借用車牌 最高罰兩倍稅額

本文共369字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不少縣市開始利用多元科技設備及跨機關資料整合,查緝違規車輛。嘉義市財政稅務局表示,車主自身車輛可能因扣牌或其他因素,無法繼續使用相符車牌,部分投機車主會違規使用他人牌照,若經查獲,將處以應納牌照稅額二倍罰鍰。

嘉義市稅務局表示,「移用牌照」指的是將他車牌照懸掛於自身車輛,或將牌照借給其他車輛使用,屬違反使用牌照稅法規定,一經查獲,不論車輛是否已繳納使用牌照稅或免稅車,也不論移用號牌車輛或被移用號牌車輛是否屬同一車主所有,各該車輛最高將裁處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屬裁罰較重的違規行為。

以嘉義市為例,經統計使用牌照稅違章樣態發現,2025年查獲移用他車牌照違牌案件有110多件,較前一年增加2.9倍,更較2022年增加4.6倍。

稅務局提醒納稅人,若車輛逾期未完稅、遭註銷或吊扣牌照,不可貿然違法使用道路,一旦違規查獲,除應補稅外,也將處罰鍰。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猜你喜歡

上一篇
營業稅適用零稅率 留意三點
下一篇
專家:台星所得稅協定設3年落日 台商低稅紅利恐消失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前往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