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賀!連六年報紙信任度第一,年訂折100,再抽iPhone17等大獎,限時特惠只到12/11!立即搶購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bell icon

重購退稅 擴及未成年子女

本文共315字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財政部日前已放寬規定,未成年子女出售適用舊制課稅自住房屋,該子女若在完成移轉登記日起兩年內重購自用住宅房屋,同樣可適用重購退稅。

不動產若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出售時適用舊制課稅,舊制案件也可適用重購退稅。依規定納稅人出售舊制自住房屋所繳的綜所稅,若納稅人本人或配偶自完成移轉登記日起兩年內,再以本人或配偶名義重購自住房屋,且重購價額超過原出售價額,可在重購自住房屋完成移轉登記年度,自當年度應納綜所稅中扣抵或退還。

考量綜所稅採家戶申報制,未成年子女出售舊制房屋,均應由父母合併申報綜所稅,因此財政部日前已發布解釋令,放寬未成年子女出售及重購自用住宅可適用扣抵或退還綜所稅,將重購優惠擴及未成年子女。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慶賀經濟日報信任度第一 年訂折百再抽iphone17


猜你喜歡

上一篇
免稅額度再調高 財政部:2023年已有44%家戶免稅、估可望再增加
下一篇
尪死留4棟房、沒生小孩好怕大姑們搶 最終結果曝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