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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房屋必須合法住宅 中央擴大租金補助明年新制過渡期至今年底

本文共607字

聯合報 記者范榮達/苗栗即時報導

備受租屋族歡迎的30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明年新制上路,規定承租房屋必須合法住宅,過渡期至今年底,苗栗縣明年舊案帶入申請,已有8196戶,最長可補助明年底,縣府提醒不要讓權益睡著了。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申請人、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無自有房屋,苗栗縣部分,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不超過4萬6545元,分級按月補助2000元、3200元、3600元,經濟弱勢、社會弱勢、2年內新婚、育有未成年子女,分別有加碼,至目前審核通過1萬305戶。

縣府工商發展處指出,擴大租金補貼明年起新制,新申請戶承租房屋須為合法住宅,部分租屋為頂樓加蓋、違建或無保存登記的建物,將不再適用新制,過渡期至今年底,已申請租金補貼,租屋屬非合法住宅,可繼續領取至明年12月31日,明年舊案帶入申請案,已有8196戶,陸續審核中。

此外,合法建物房東如願意配合承租戶申請補貼,並依規定簽署租約,及填寫身分證字號,即可轉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及房屋稅、地價稅最高1萬5000元租稅優惠。

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說,新制民眾承租合法房屋,保障居住安全與租屋品質,稅務優惠促進房東合法登錄出租,可以達到政府、房東及房客「三贏」效果。

若有任何疑問,可洽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租金補貼諮詢專線02-77298003,或洽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電話037-559918,苗北辦公室037-559310、037-559311、037-559315。

30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明年新制上路,規定承租房屋必須合法住宅。記者范榮...
30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明年新制上路,規定承租房屋必須合法住宅。記者范榮達/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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