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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謝柏宏/台北報導
公平會分別在2019年、2023年以聯合行為為由,對台泥(1101)處以罰鍰,兩案合計裁罰約7,000萬元。近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作出判決,撤銷原處分中不利台泥部分,並由公平會負擔訴訟費用。公平會仍可上訴。
這兩起案件合計罰鍰約7,000萬元,分別為2019年南部五家業者「價格通知」案與2023年桃園地區18家業者「報價協調」案。台泥當時即澄清公司混凝土品質與價格向來為業界最優,深受客戶信賴,「既不可能、也沒有必要與其他同業從事聯合行為」。
台泥表示,感謝法院審慎判斷。公司始終誠信守法,嚴格遵守公平交易法。未來會繼續強化內部法規與管理。台泥昨(13)日並公布9月合併營收133.06億元,微幅衰退0.14%;累計今年前三季合併營收1,094.38億元,年增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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