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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逾期將加徵滯納金。台中稅務局提醒,地價稅每年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今年因期末逢例假日,順延至12月1日,民眾收到稅單後務必在期限內繳納,避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若未收到或遺失稅單,可透過電話、網路或至各分局服務櫃台申請補發。
稅務局說明,地價稅課稅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以當年8月31日地政機關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人,計算方式是以納稅人在同一縣市持有土地的地價總額為基準,因此,即使民眾在台中市擁有多筆土地,也只會收到一張地價稅單。
至於繳稅方式,除了持稅單至各金融機構繳納外,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也可至便利商店繳納,另可使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電子支付帳戶等多元方式繳稅,已辦理帳戶自動轉帳扣繳者,請於12月1日前預留足夠存款,以利扣款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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