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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18)日將通過《貨物稅條例》及《使用牌照稅法》修正案,延長電動車貨物稅、牌照稅減免優惠,期限從現行2025年底延五年至2030年底。
為推廣電動車及落實節能減碳,政府自2016年起提供電動車貨物稅與牌照稅優惠,實施期限都至2025年12月31日止。貨物稅部分,完稅價格在140萬元以下的新電動車可全額免徵;超過140萬元部分則減半課稅。使用牌照稅則是免徵。
財政部規劃修正牌照稅法、貨物稅條例,將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對電動車租稅優惠期間延長五年至2030年底,期望推動民眾使用低汙染車輛,帶動電動車產業發展。據評估,貨物稅、牌照稅減免及帶來的經濟利益等綜合影響稅收每年平均約96億元。
財政部統計,近十年免徵貨物稅電動車數量呈爆發式成長,2019年前均不足千輛,2020年因國內引進平價車款,市場急速擴大,當年免稅車數達4,561輛,年增4.6倍。至2024年已突破35,406輛,占新車掛牌比率7.7%;今年上半年則達14,268輛,受美國對等關稅等因素影響,較去年同期小減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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