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bell icon

夫妻互贈預售屋注意!國稅局點出關鍵:免稅還是要申報

本文共441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夫妻互贈財產雖然依法免徵贈與稅,但若涉及預售屋移轉,仍須完成申報手續。高雄國稅局提醒,只有申報後,稅務機關才會核發「贈與稅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建設公司才能據以辦理換約,否則就算免稅也會卡關。

國稅局官員說明,《平均地權條例》自2023年7月1日起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僅允許配偶、直系親屬等情況辦理,因此夫妻間雖可移轉,但仍必須依規定申報贈與稅,「免稅」不代表「免申報」,這是確保合法換約的重要關鍵。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夫妻互贈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不需繳稅,但仍要透過申報確認交易屬性,申報時需檢附贈與契約、身分證明、預售屋移轉讓渡書、價值憑證及買賣契約等文件,才能核發證明。

辦理方式可親自送件,也能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網站線上完成,民眾憑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即可上網辦理,並可自行列印繳款書,免去傳統跑國稅局或郵局購買稅票的不便。

國稅局提醒,許多人誤以為夫妻間免稅就不用處理,但若未申報,不僅證明拿不到,建設公司也無法同意辦理移轉。建議民眾事先了解規定並備妥文件,才能確保流程順利。

夫妻贈與預售屋仍享有免贈與稅,但須申報。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夫妻贈與預售屋仍享有免贈與稅,但須申報。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猜你喜歡

上一篇
12歲富少買下淡水千萬房!聰明爸拿出「關鍵證明」贈與稅全都免
下一篇
企業申請租稅救濟 照步來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