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324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買新車最高可省10萬元!總統5日公布修正《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規定自今年9月7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新購2,000cc以下小客車可享每輛最高5萬元貨物稅減徵,150cc以下機車則可享每輛最高2,000元;同時,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的貨物稅減徵退還措施也延長至2030年底。
財政部舉例,消費者若購買新車並於9月7日以後完成領牌,就可申請新車減稅最高5萬元;若再同時報廢一輛出廠10年以上、持有1年以上的中古汽車,還能再申請最高5萬元的汰舊換新退稅,合計每輛最多可減徵10萬元。機車同樣適用相關優惠。
財政部表示,此舉不僅可活絡車市、振興產業,還能推動車輛汰舊換新,提升節能減碳效益,後續將儘快修正相關辦法,並加強宣導,保障民眾退稅權益。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