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udn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bell icon

地價稅減免 9/22前申請

本文共295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若名下有符合減免地價稅條件的土地,應特別留意申請時限,依規定,須於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申請完成,經審查通過者,今年就能享有減稅優惠,否則即便符合條件,也只能等到明年期才適用。稅務局指出,若土地屬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加油站用地、寺廟用地,或是既成巷道、騎樓走廊地等,且用途符合規定,即可申請特別稅率或地價稅減免,但必須事先完成申請,通過核准後才可適用。

以自住用地來看,地價一般用地稅率為千分之10至55,採累進方式課徵,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僅千分之2,稅負差距非常大。另外,若土地是「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的巷道、便道,也有機會免徵地價稅。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猜你喜歡

上一篇
漏開發票 符合兩要素免罰
下一篇
重大公建優稅範圍 再擴大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前往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