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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地價稅 可按比率算

本文共360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房東若將一塊地蓋成三層樓,一、二樓出租給房客,三樓自己住,還能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嗎?台南市財稅局表示,只要符合要件,就能「按比率」適用自住優惠,不因部分出租就整筆土地喪失自住資格。

《土地稅法》規定,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遠低於一般用地稅率,是一項重要減稅機制。不過要適用這項優惠,須符合「戶籍登記完成」、「使用目的明確」及「全國僅持有一筆可適用自用住宅地」等三項基本要件。

財稅局說明,只要土地所有權人(含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在全國範圍內未重複申請、戶籍也已設立在該地,且房屋用途區分清楚,就算不是整棟自住,仍可依實際使用情況分開計算。

舉例來說,包租婆有三層樓房屋,一、二樓出租,三樓為本人與家人自住,經地方稅務機關實地查核確認,房屋使用情形與申報內容一致,則可將對應三樓的土地面積視為自用住宅用地,適用較低的地價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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