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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才利多初審完成!外國高階專業人才租稅優惠門檻 下調至年所得200萬

本文共673字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即時報導

立法院經濟委會30日逐條審查「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針對第22條外國特定專業人士留才租稅誘因,在藍綠白聯手下,將政院版本超過年薪300萬元部分可折半課稅的優惠,通過調降至200萬元。30日初審完成,全案送交院會協商。

國發會副主委詹方冠表示,為提高留才競爭力,國發會贊成將租稅優惠門檻下修至200萬元,實際上要人進來才課得到稅。僅剩財政部賦稅署力辯,第22條外國特定人才租稅優惠是「超國民待遇」,本國人不能適用,必須考量衡平性,此外,以適用現行300萬元門檻,實質稅率已由40%下降至15%,主張維持300萬元門是夠用的。

綠委蔡易餘等17人提案修正第22條,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薪資減半課稅適用門檻由300萬元調降至200萬元。在財政部賦稅署說明下,原本一度已按照政院版本通過,但藍委陳超明稍候再度質疑「200萬元及300萬元差異在那裡?」

賦稅說明,主要是考量公平性及衡平性,目前適用此租稅優惠的高階人才平均年薪都在700萬元以上,300萬門檻已經夠用。從2018年至2023年已因此條款已經損失40餘億元稅收。

陳超明則回應,國際都在競爭人才,台灣每年都超徵稅收,稅損40億元並不多,吸引國際人才很重要,可以創造更多產值,財政部不要老是只想收稅。綠委蔡易餘、林岱樺也提出相同質疑,並指出300萬元也是「超國民待遇」。接著民眾黨立委張啓楷也表態支持200萬元。

賦稅署回應,是希望外國人也能帶動本國專業人才領高薪。但綠委質疑,「外國人不來,國人就可以領高薪?」最後在朝野立委支持下,召委蔡易餘回頭處理第22條,決定照綠委提案200萬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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