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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家電退稅 延至2029

本文共338字

經濟日報 記者歐芯萌、胡順惠/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10)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法,將節能家電退稅實施期間延長四年半至2029年12月31日止。財政部表示,實施以來已有1,316萬台節能家電受惠,退還貨物稅總計達218億元。

為促進節電、減碳,財政部自2019年6月15日起實施節能家電退稅優惠,民眾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第二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換貨,每台最多可退稅2,000元。

財政部表示,這項優惠經過二度延長,原本即將在今年6月14日結束,經朝野協商取得共識後,延長實施至2029年12月31日。

財政部先前預估,實施節能家電退稅,預計每年可節電5億度, 相當於節省電費17億元,也能抑低二氧化碳排放25萬公噸,另外也可促進2050年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目標,促進家電產業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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