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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電器退稅延至2029年底 財部:近6年已減稅218億元

本文共357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為持續鼓勵民眾選購節能家電,立法院10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將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節能電器),每臺可申請減徵貨物稅最高2,000元的優惠措施,再延長四年,實施期限延至2029年12月31日止。

財政部說明,這項減稅措施自2019年6月15日上路以來,已歷經兩次展延,截至2025年5月底,累計退稅件數超過1,316萬臺,減稅總金額約218億元。

財政部指出,政策不僅有效促進節能電器銷售,也有助實現「2050淨零排放」目標,配合2025年及2026年即將上路的冷暖氣機與除濕機耗能基準新制,政府決定續推減稅,提升高效率電器的市場占比,並帶動家電產業升級。

財政部說,本次修法透過稅負減免減輕民眾換購壓力,推動綠色消費,後續也會加強宣導退稅流程,確保民眾權益不打折。

節能電器退稅已歷經兩次展延。聯合報系資料庫
節能電器退稅已歷經兩次展延。聯合報系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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