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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庫署昨(19)日表示,今年截至4月底為止,無人承認繼承遺產賸餘現金繳庫共計14件,總金額為6,660萬元,較去年同期件數少兩件,總金額增加2,846萬元,其中單筆最高金額為3,485萬元。
國庫署說明,依據民法規定,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於所定公示催告期限屆滿,經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歸屬國庫。
無人承認繼承遺產多由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例如律師、地政士、會計師等代為處理,若有賸餘現金,由該遺產管理人辦理解繳國庫事宜。
財政部統計無人承認繼承遺產賸餘現金繳庫,今年1至4月共計14件,總金額為6,660萬397元,單筆最高金額為3,485萬元、最小為377元,與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減少兩件,但金額增加2,84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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