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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牌遺失 仍須繳納牌照稅

本文共309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2025年使用牌照稅已從4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到4月30日止。基隆稅務局提醒民眾,若愛車的車牌不幸被偷或遺失,千萬別誤以為可以不用繳牌照稅,只有整輛車遺失,才可以免繳使用牌照稅。

基隆稅務局指出,有民眾誤以為車牌不見就等同車輛報廢,結果沒補辦手續、也沒繳稅,最後被查到不但得補稅,還被處以高額罰鍰,根據現行法令規定,只有整輛車遺失,才可以免繳使用牌照稅,而如果只是車牌遺失,仍然視為車輛繼續使用,必須照常繳稅。

如果車牌失竊了,正確做法是先向警方報案,取得失竊證明,再拿證明到監理機關辦理註銷原車牌、補領新車牌,並補繳稅款,千萬不要置之不理,否則一旦查獲在公共道路上行駛,除了得補繳稅金,還可能被處以稅額一倍以下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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