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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免營業稅仍得開發票!國稅局籲銀樓別踩違規紅線

本文共531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近年來黃金價格飆漲,許多民眾購買小金飾作為裝飾或小額投資。然而,高雄財政部提醒,黃金雖然免徵營業稅,但銀樓業者仍須依規定開立免稅統一發票,以免違規受罰。

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30款規定,金條、金塊、金片、金幣及純金的金飾或飾金免徵營業稅,但加工費不在此限。因此,銀樓銷售金飾時,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8條第2項規定,分別就實體黃金部分開立免稅統一發票,而加工費則須開應稅統一發票給買受人。

國稅局舉例,小美在甲銀樓購買一條金項鍊,當日黃金價值為新臺幣9萬6,192元,另支付加工費5,000元,甲銀樓應依規定開立9萬6,192元的免稅統一發票,以及5,000元的應稅統一發票予A君。

國稅局提醒,部分銀樓業者因誤認黃金免稅而未開立免稅統一發票,同時也疏漏開立加工費的應稅統一發票,此舉違反《營業稅法》第32條、第35條及《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21條規定,將依《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3款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補稅並處罰款。

國稅局強調,銀樓業者應依金飾實際出售價格,確實開立應稅與免稅統一發票,避免受罰;消費者購買純金金飾時,應主動向店家索取統一發票,不僅保障自身權益,還能參與統一發票對獎,增添中獎機會。

黃金價格持續飆漲,近期黃金市場買賣熱絡。新華社
黃金價格持續飆漲,近期黃金市場買賣熱絡。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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